国新办举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新闻发布会
导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12月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秦海翔、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后附文件原文。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赵一帆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陈文俊: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今天的发布会我们向大家介绍这个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是: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先生,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先生,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先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秦海翔先生,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先生。下面,我们先请刘焕鑫先生介绍情况。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三农”工作特别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部署推进,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接续推进新发展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编制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行动方案》,已于昨天正式向社会公布。这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有力抓手。《行动方案》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包括5部分27条,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文件。
对比三年行动方案,新一轮《行动方案》主要有三方面变化。第一,在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着眼于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持为农民而建,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第二,在重点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为重点,巩固拓展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第三,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更加突出机制建设,强调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更加突出农民主体作用,强调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激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强化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全力以赴抓好《行动方案》落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谢谢大家!
陈文俊:
谢谢刘焕鑫先生。下面欢迎各位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刚刚您提到这次行动方案是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基础上接续实施的,请问三年行动中我们取得了怎样的成效,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谢谢。
刘焕鑫: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广大农民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这里有几个方面:
一是整治工作全面推开,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8年以来,累计改造农村户厕4000多万户,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预计今年超过70%。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5%。
二是农村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农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农村从普遍脏乱差转变为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100%通客车;各地区立足实际打造了5万多个不同类型的美丽宜居村庄。
三是农民环境卫生观念显著提升,参与整治积极性逐步增强。通过政策宣讲、培训宣传等,农民群众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可以改善村庄环境,还有利于促进卫生健康。特别是各地通过村庄清洁行动、厕所改造和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降低了疫病传播风险。
总的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为新发展阶段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要看到,与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改善要求相比,还存在区域进展不平衡、技术支撑不到位、农民参与不充分、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十四五”时期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2018年底,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8个部门联合推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请问,该行动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下一步的工作准备如何开展?谢谢。
刘焕鑫:
这个问题请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同志回答。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
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最基本的目标任务。2018年12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门共同启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是发动农民开展“三清一改”,也就是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集中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村庄清洁行动主要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的村庄环境卫生入手,少花钱或花小钱就可以办大事、办好事,可以说东西南北、村村户户都适宜开展。
三年来,我们每年组织开展春夏秋冬四季战役,分阶段、分季节压茬推进。各地在发动农民开展“三清一改”的同时,还清除了残垣断壁、排查了危旧房屋、整治了村庄风貌、绿化了村庄环境。目前,绝大多数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先后动员4亿多人次参加。村庄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村庄清洁行动已经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迅速由点到面推开的重要抓手,成为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效载体。“十四五”期间,我们将重点从两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常态化开展。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因地制宜拓展“三清一改”内容,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有条件的地方我们也倡导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活动。
二是长效化保持。完善保洁机制,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大力宣传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美丽庭院、文明家庭、环境卫生“红黑榜”等评比创建活动,将村庄清洁纳入村规民约,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村庄清洁环境成为自觉行动。谢谢。
中国农村杂志社记者:
一些地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有的群众认为这是政府的事。请问“十四五”时期如何更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谢谢。
李伟国:
谢谢您的提问。这几年,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刚才您所说的这种现象。农民是乡村的主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所以,这次《行动方案》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强调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定要让农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通过乡村大喇叭、宣传画、标语、明白纸等,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积极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和做法成效,深入开展文明如厕、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文明健康素养,让农民自觉参与环境整治。
二是突出示范带动。发挥党员干部、乡村能人等示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农民转变观念、改变习惯。及时总结提炼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感染身边人。
三是注重制度促动。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引导培育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谢谢大家。
中国县域经济报记者: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要求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请问“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打算怎样推进落实?谢谢。
刘焕鑫:
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秦海翔同志回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秦海翔: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目前,全国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完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同时继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完善设施设备,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水平。以县域为单元,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尚未覆盖的地区,尽快配齐配足设施设备;已经实现全覆盖的地区,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设施设备的运行水平。同时,我们还将积极探索小型化、分散化的垃圾处理模式,推动解决偏远地区农村垃圾处理的技术难题。
二是强化运行管理,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指导和督促地方执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切实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施运行维护,推行运行管护市场化。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信息化手段,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保障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
三是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动员农民群众参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引导和规范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爱护设施设备,自觉维护公共环境。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近几年,乡村风貌发生了很大改变,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但同时一些设施设备建而不管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在建立长效保护机制上下功夫,请问《行动方案》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谢谢。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
您提的这个问题确实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一个重点和关键,刚才刘焕鑫局长已经介绍了,2018年以来,通过三年的集中整治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的局面已经得到了扭转,全国大部分地方也都建了卫生厕所、垃圾处理站等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机制不到位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影响到整治效果的可持续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它的重点任务就是要从全面推开整治到提质增效,也就是整体提升。其中一个重点任务,我理解应该包括了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对此,《行动方案》提出了要建管用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着力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的格局,确保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对于东部、中西部城市近郊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要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具体来讲,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要明确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的责任,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的归属,合理确定管护主体。设施谁来管、哪个环节谁负责,都要分得清清楚楚,特别是针对农村居住点分散的特点,《行动方案》强调了要更加注重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的管护作用,通过门前“三包”等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二是要完善制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
三是要保障经费。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实行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探索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引导村民树立爱护设施设备、维护村庄环境的主人翁意识。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现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面临哪些难点?在“十四五”时期将要采取哪些措施加快推进?谢谢。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
首先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组织各地通过农村环境整治,解决一批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以来,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完成县域专项规划编制,部分地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是,正像记者朋友说的那样,总体来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区域差异较大、治理任务艰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也是工作的难点。同时,相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面临着吨水投资成本高、管网建设难度大、运维保障不足等实际问题。因此,“十四五”期间,需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步推进。
对此,《行动方案》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一是分区分类推进治理。坚持规划先行,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实事求是确定治理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区域,优先治理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国家重要战略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加强技术帮扶,指导各地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督促长效管理,推动地方落实主体责任,整县推进、城乡统筹,强化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并重,确保设施发挥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发挥村民在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作用。
二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包括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开展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完善农村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对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进行公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在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农村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生活污水治理应该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出发点,结合村庄规划,充分考虑区位条件、人口集聚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或者分散处理设施等处理方式。鼓励采用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农村本身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该与农业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就地就近就农利用,提升农业农村水资源良性循环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谢谢大家。
浙江日报天目新闻记者:
从摆脱“脏乱差”到追求乡村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迈入了新征程,此次五年行动计划中专门设置了乡村风貌引导这个专项,提到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请问,如何保护好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谢谢。
秦海翔:
谢谢你对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工作的关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传统村落保护好、改造好;要注重地域特色,尊重文化差异,以多样化为美,要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实施了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加强村庄风貌的引导,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分五批将6819个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建立了挂牌保护制度。在10个市州实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了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通过几年的努力,扭转了传统村落快速消失的局面,增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同时,我们推进设计下乡活动,指导各地在农房和村庄建设中注重保护乡村特色风貌,提高乡村设计和建设水平。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将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提出了工作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继续开展中国传统村落的调查认定,指导各地完善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将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纳入名录的管理。健全传统村落评估和警示退出的机制,加强动态的监管。继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点示范,统筹保护利用传统村落和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田园风光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让传统村落焕发出新的活力。
二是提升乡村特色风貌。我们指导各地以农房为主体,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塑造具有乡土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乡村生境,构建乡村建设的营建要点,在农房的设计建造、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建设、特色风貌保护等方面提出基本的要求,营造留住乡愁的村庄环境。持续开展设计下乡,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管理,培育乡村建设的人才队伍。
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机制。完善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共同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将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作为重要内容,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谢谢。
农民日报记者:
农村厕所革命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任务,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问《行动方案》对农村厕所革命提出了哪些新要求,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谢谢。
李伟国:
厕所虽小,关系民生,体现文明。农村厕所革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关系亿万农民生活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今年7月又专门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农村厕所革命深入推进,卫生厕所不断推广普及,但一些地方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技术创新跟不上、推动方式简单化、发动农民不充分等问题,个别地方还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
按照《行动方案》部署,“十四五”时期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总体思路是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巩固现有农村改厕成果,切实提高农村新改建厕所质量实效,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模式选择和质量管控。科学选择技术模式,按标准规范推进改厕,严把农村改厕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将运行使用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纳入验收指标。
二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厘清政府和农民的责任,户内的厕具、厕屋等以农民自建自购为主,户外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以政府扶持为主建设,切实改变政府大包大揽、农民参与不够的实施机制。同时,也要注重教育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和管护卫生厕所,让他们愿用、会用、爱用。
三是统筹做好前端和后端。前端就是加强农村改厕规划设计、标准制定、宣传发动等工作。后端解决好厕所粪污去向问题,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探索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
刚刚提到厕所革命,厕所革命不只是涉及人居环境的改善,对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也是至关重要的。请问,现在整个农村厕所革命的进展是什么样的?如何让整个农村的厕所真正方便于民,避免成为形象工程?对于过去媒体曝光的有些农村地区的厕所出现无人维护、脏乱差、不好用不能用的问题,您怎么看?谢谢。
李伟国:
农村厕所革命的总体进展,刚才刘焕鑫局长在前面已经讲了,目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到2020年年底大概在68%,目前预计在70%以上。前一个问题中我也讲到了,农村改厕涉及千家万户,从这几年农村改厕总体状况看,改厕质量是好的,群众也是普遍认可的。前面我讲了,我们在农村改厕过程中,一些地方还存在厕所不能用不好用、农民不愿用不会用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这些问题媒体曝光以后,社会关注度高、舆论反映强烈,这充分说明大家关注这件事、关心这件事,也充分说明民生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一是督促地方整改。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督促地方把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我们还通过实地调研、问题随手拍、舆情监测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转送地方进行核查整改。二是组织摸排整改。今年,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厕进行拉网式排查,到10月底,各地摸排工作基本结束,目前正在持续推进分类整改。三是加强工作部署。今年先后组织召开全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强调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切实纠正农村改厕中存在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强化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赴10多个省份督促推进问题摸排整改,同时我们派出专家服务团赴中西部17个省份和兵团开展专项技术服务。
对于下一步农村改厕工作,我在上一个问题中也提到了,《行动方案》对“十四五”农村改厕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求好不求快、务实推进。我想,我们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以务实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作风、过硬的整改措施,真正把农村厕所革命这件民生大事办好办实。二是选准技术模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行动方案》和我们在工作推进中一直要求,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的试点试验,成熟以后才逐步推开。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帮助地方解决改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农村厕所革命的责任落实、政策保障、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真正建立起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管用可持续。谢谢。
海报新闻记者:
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一环。我们是如何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切口”来推动乡村振兴“大战略”的?谢谢。
刘焕鑫: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看似是一个单项工作,实质上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里有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实现乡村宜居宜业。促进乡村宜居宜业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在扭转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的基础上,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进而提升实现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擦亮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绿色底色,可以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二,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乡村产业发展拓展空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让乡村更具人气。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通过挖掘乡村生态涵养、休闲体验等功能,从单一的卖产品向“卖风景”“卖体验”等转变,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美丽环境转化为美丽经济、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第三,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文明乡风。环境改善不仅提升了生活品质,也提振了精神面貌。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过程中,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等,可以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文明生活方式,增强健康素养和环保意识;有效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内生动力,增强精神自信和主人翁意识,培育向善向上的文明乡风。
第四,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表面看是环境干净了,深层次是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整治,进村入户动员群众参与整治,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农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特别是一些地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采用积分制、“红黑榜”、议事会等治理方式,既提高了环境整治实效,又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
第五,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特别是各地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逐步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普及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可以让农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总之,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以获得多方面的效果,从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谢谢。
陈文俊:
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
文件原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全文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相匹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四)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厕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
(五)切实提高改厕质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快研发干旱和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
(六)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七)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优先治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八)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国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四、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九)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五、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十一)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十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十四)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七、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十六)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七)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十八)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九)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二十)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二十一)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抓紧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适时开展抽检,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二十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研究创新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重点任务。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举办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护技术产品展览展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九、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市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将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十四)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二十五)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
(二十六)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持续实施督查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25年年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二十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内容来源网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推荐阅读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致力于制定城市规划执业规则、推广规划相关行业标准、搭建行业研究交流平台。